退款政策
香港客戶享有 7 天退換政策,即您可在收到商品後 7 天內申請退換。
台灣或其他地區客戶,請聯絡我們以獲取退換協助。
如需申請換碼,請在收到商品後聯絡我們。商品必須保持與收到時相同的狀態,未穿著、未使用,連同標籤及原包裝。您亦需提供收據或購買證明。
- 所有退回商品必須為全新且未使用。
- 鞋子必須以原盒退回。
- 標示為最終出售的商品不可退換。
如需啟動退換,請透過即時訊息或 evod@evodshoes.com 聯絡我們。退回商品請寄至以下地址:香港九龍荔枝角長沙灣道 833 號長沙灣廣場第一座 11 樓 1101 室。
如有任何退換問題,請透過即時訊息或 evod@evodshoes.com 聯絡我們。
退換申請獲批後,請為所需尺碼的相同款式下一張新訂單。這樣可讓您快速鎖定新商品,同時確保原商品正確退回。
損壞及問題
請在收到訂單時即時檢查,如商品有缺陷、損壞或收到錯誤商品,請立即聯絡我們,我們將評估問題並作出修正。
例外 / 不可退回商品
某些類型的商品不可退回,例如易腐商品(如食品、花卉或植物)、訂製商品(如特別訂單或個人化商品)及個人護理商品(如美容產品)。我們亦不接受危險物料、易燃液體或氣體的退回。如對您的特定商品有疑問或疑慮,請與我們聯繫。
很遺憾,我們不接受減價商品或禮物卡的退回。
退款
我們會在收到並檢查您的退回商品後通知您,並告知退款是否獲批。如獲批,退款將在 10 個工作天內自動退回您的原付款方式。請記住,您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亦需時間處理及過帳退款。
如自退回申請獲批起已超過 15 個工作天,請透過即時訊息或 evod@evodshoes.com 聯絡我們。